10、乐山师院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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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2017-10-13 14:09  

1. 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国家和学校有关廉洁、保密和回避的各项法规与制度,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在处长领导下做好工程审计工作;

 

2. 协助起草、修改、拟定学校工程审计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

 

3. 根据处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完成本职责的年度审计计划任务。实施对工程项目的过程审计、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等,包括计划、准备、实施和报告,出具相应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等;

 

4.对学校及校内单位有关工程项目活动中的事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5. 做好职责范围内与委托审计事项(或外聘审计人员)的组织、实施与复核确认,协调外部审计单位或外聘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部门、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严格按照《招标》和委托审计合同规定,履行委托人的监管责任和义务;

 

6. 参加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维修工程及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及竣工验收的审计监督;

 

7.负责工程审计项目的立卷、审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及保密工作;

 

8.负责完成上级所需本职责内材料的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

 

9.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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