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乐山师范学院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山师范学院2024年电力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
预算金额(万元) |
29050元 |
工程概况 |
工程招标控制价约450万元,项目地址在乐山师范学院校内,含箱式变压器增容改造、北校区路灯及停车棚改造、学生公寓“淋浴独立直供”电力线路改造及行知楼空调电缆敷设等。 |
工作内容 |
竣工结算审核 |
供应商应当具备的 资格条件 |
(一)服务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6.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工程造价”或者“造价咨询”;负责人为一级造价师,小组成员至少配备一人且至少为安装方向二级造价师。 |
响应文件填报格式 |
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报价函报价单位按附件的格式自主报价(报价函按附件规定格式制作,除填写空格内容外,其余内容不得修改)。 |
报价文件要求 |
报价单位将承诺函、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造价人员资质证书加盖鲜章一式两份,密封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
造价咨询工作要求 |
基本审计内容(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 号)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实施,做好竣工结算审核。在结束审计业务后,向审计处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审计报告,同时将审计工作底稿、工程量计算底稿等审计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关电子文件送交审计处存档。 |
采购评审程序 |
由审计处组织比选,择优确定供应商。比选完成后,审计处牵头与中选单位签订咨询合同。 |
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6月20日10:00 |
采购评审地点 |
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408室 |
采购联系方式 |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833-2279793、13658196826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