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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2017-2020年教师培训项目任务完成情况专项审计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22-03-03      来源:审计处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国培计划”“职业教育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以下简称“国培”“省培”)的组织实施,提高教师培训资金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国培计划”“职业教育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以下简称“国培”“省培”)的组织实施,提高教师培训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以来教师培训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乐山师范学院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对“乐山师范学院2017-2020年教师培训项目任务完成情况专项审计项目”采用校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招采,特邀具有审计资质、熟悉教育审计业务、具有良好口碑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此次项目的招采。

   一、审计服务内容

   对乐山师范学院2017-2020年度承训的教师“国培”“省培”项目的实施、完成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培训效益等进行审计核查。(2017-2020年度承训的教师“国培”“省培”项目资金总量为2732.46万元,其中外拔协同单位经费913.51万元)

二、重点审计内容

(一)项目制度建设

1.国省培项目协同单位集体决议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国省培项目组织实施及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资金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二)项目管理与培训队伍

1.具体执行国省培项目教师队伍情况;

2.承训项目运行与考核评估情况;

3.分管师训干部配备情况;

(三)项目实施与资金使用

1.培训时长(天数)是否符合项目规定要求;

2.参训人数是否按照规定不少于参训总数的95%

3.培训项目是否存在转包或分包行为;

4.是否违规发放参训人员食宿费;

5.资金使用是平否符合川财教[2020]88号文件要求范围;

6.是否存在超额班级培训情况(除公共课外原则不超过50/班);

7.对培训项目收益的分配情况;

8.对工作人员等劳务发放情况;

9.国省培培训结余及处理情况;

10.协同单位资金划拨(报账)规范监管情况;

11.三方协作机构合同签署中的权责利合理分配情况;

12.对“国培”“省培”项目资金区分核账情况。

三、审计工作成果

中标服务商自采购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形成审计自查报告。

审计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承训单位2017-2020年承训项目的总体情况及培训人数、成效等)

(二)主要做法(教育行政及承训单位在国培管理、培训实施、经验总结、典型案例等的发现)

(三)主要问题(针对问题清单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关于培训管理、组织实施、人员队伍、资金使用等主要问题)

(四)改进建议(从教育行政部门、承训单位等视角,站在制度建设、队全配置、管理运行、资金使用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审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成交后,成交服务商进一步了解学校审计项目情况,再次调整制定的审计实施方案需得到采购人的批准后再行实施;

   2.成交服务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审计的政策法规规定和采购人有关审计项目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报告或审计取证记录及工作底稿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

   3.成交服务商应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及条例的相关要求编制审计取证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并记录项目实施过程,做好各类资料、工作底稿整理、归集、交接工作;

   4.成交服务商在审计期间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展工作,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督,并遵守廉政、保密等审计纪律;

   5.成交服务商对派出参与审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若发生意外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成交供应商在审计服务过程中,必须将审计进展情况和发现的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在重大经济决策、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产生重大弊端或内部控制有重大缺陷情况及时报告给采购人,并根据采购人指示,进一步查证;

   7.成交供应商应妥善保管被审计单位交付的有关凭证、报表等资料。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移交审计过程中的全部纸质、电子资料和相关资料并销毁相关的审计电子文档,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擅自提供相关资料;

   8.实施本项目的审计组成员必须为投标人所在单位的正式职工(与投标文件所载审计组成员一致,人员进驻审计现场前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审计组人员一经确定一般不得更改,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改审计组成员的情况,需在进驻审计现场前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二)其他要求

按照教育厅的适时安排,派人参加审计期间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培训。同时,必须派遣每地不少于两人同时参加的外地现场审计(三个协同单位所在地:①泸州市江阳区、纳溪区;②内江市资中县;③成都市)

   五、商务条款

1.服务期限:中标服务商自采购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形成审计自查报告。

2.服务地点:乐山师范学院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外拔协同单位所在地(泸州市江阳区、纳溪区;内江市资中县;成都市)

   3.支付方式:服务商按期完成受托审计业务、提交合同所述应交材料并出具采购人认可的正式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支付服务费(付款前,成交服务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票据)

4.报价

服务商的报价是服务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人工、管理、交通差旅、税金、保险、食宿等所有相关费用。

   六、预算金额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5万元

   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七、采购单位

   乐山师范学院(以下简称“我校”)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

   邮编:614004

   联系电话:(0833) 2276325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及需提供材料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不得转包。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分工和责任,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作为双方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此次投标事项的一切事务及后续合同签订、合同收款等事务,并就上述事务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应提供材料及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以下材料并需提供职合体协议):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三合一)】;(加盖公章)

如是法定代表人现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备查)(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告、报表及附注等,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此项内容,须提供具有健全财务制度的相关承诺)】;(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服务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服务商类似项目业绩;审计方案】;(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证明材料(银行缴款证明或税收机关、社保机关盖章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5.资信良好,参加采购活动和我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或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加盖公章)

   九、采购形式

   在乐山师范学院主页信息公告栏、信息公开网、招标中心、继教学院、审计处部门网页、对外发布采购邀请信息,告知采购项目等相关内容及响应时间、地点,通过校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中标服务商。

   十、评审程序

   评审小组进行集中磋商,对各投标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后,从报价、服务方案、人员配备、业绩情况、投标文件规范性五个方面,由评审小组成员独立对每个商家进行分项评分。汇总各项分值后,根据综合评定的总分排名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上网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采购与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并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综合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说 明

1

价格20%

20

共同评分

2

服务方案35%

35

技术评分

3

人员配备20%

20

共同评分

4

业绩情况20%

20

共同评分

5

投标文件规范性5%

5

共同评分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39AM9:00(北京时间)

地点:乐山师范学院审计处

注:投标单位勿需提前递交响应文件至乐山师范学院审计处。开标时直接携带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至开标现场即可。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时间

时间:202239AM9:00(北京时间)

地点:乐山师范学院审计处

十二、咨询方式

审计处:何老师 0833-2276325

十三、疫情期间特别要求

按照学校《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校园管控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校园人员临时通行证办理要求及流程》的规定要求:校外人员非经批准不进校。因工作需要确须入校的按照“谁申请、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被访单位提前一天通过OA系统填报《乐山师范学院访客预约申请》审批同意后,原则上从南校区前门、北校区旅游学院校门进入校园,进入校园时须配合门岗工作人员做好相关信息的登记,并在校园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请于202235日中午下班前通过邮箱(18666696@qq.com)方式提前提供来投标人员的下列信息“姓名、性别、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车牌号”(邮件发送后请电话告之,以防未及时收悉),以备我处提前报备学校保卫处,避免投标时无法进入我校校园影响投标工作,谢谢!


                                                     审计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