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学校2017年工作要点及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乐师院委办[2017]1号)文件精神,按照审计处年度工作安排,决定成立审计小组,于2017年3月10日起对学校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开展使用效能专项审计。
审计小组将依据内部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请广大教职工予以监督,同时接受与审计事项有关情况的反映。
审计处联系电话:2276325
审计处办公地点:弘毅楼408室
审计处
2017年3月10日
根据《关于印发《学校2017年工作要点及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乐师院委办[2017]1号)文件精神,按照审计处年度工作安排,决定成立审计小组,于2017年3月10日起对学校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开展使用效能专项审计。
审计小组将依据内部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请广大教职工予以监督,同时接受与审计事项有关情况的反映。
审计处联系电话:2276325
审计处办公地点:弘毅楼408室
审计处
2017年3月10日